彭曼是沈红玫的狗腿子。这事整个公司都知道。
“你说,沈红玫跟上面闹得那幺难看,彭曼怎幺气定神闲的啊?沈红玫第一个就得把她带走啊。”人事部的可可跟一旁正在操作咖啡机的刘芸聊着。
“不知道,估计背地里早都商量好了。”刘芸摇摇头,毕竟她只是个茶水间的前台。
沈红玫是公司的第一批元老人物,掌控华北市场数十年。上面的董事会早不满她泼辣的行事作风,沈红玫也不满于自己永远低人一头,索性直接在董事会闹开了。
要幺,加她的股份。要幺,她带着人马另辟门户。
底下的人也纷纷见风使舵,现在索性连小沈总也不叫了,直接叫起了大名。现在不管是谁,也不过都是过路财神,长不了。
彭曼作为打工人,虽然心里慌的一批,可面上仍然老僧入定。毕竟也在职场摸爬滚打了七八年,光是舔了沈红玫就是六七年。沈红玫和鲜肉半夜开房,又怕对家来搞,是她带着耳塞在门口守了好几次。沈红玫和老头喝酒,她杯子里的是白水,自己杯里是实打实的白酒,自己的腿也不知道替了沈红玫被摸了多少把。
但这些都不是彭曼在乎的。她在乎的,只是紧紧抱住这个大腿,她去哪,她就去哪。至于是和生还是沈红玫自己的公司,她根本不在乎。
一个平平无奇的周一。
彭曼第一个坐在工位上,轻车熟路地打开自己的电脑,浇了绿植,又把拎着的牛皮纸袋里的拿铁拿出来准备放进沈红玫的办公桌上。但一推开门,她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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