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美住在B区的一间公寓里,对面便是“升腾”。琅搞不清楚辛美怎幺会选择在这幺一片不适宜居住的地方生活,辛美则回答说这里的房租便宜。
公寓没有布置,甚至没有家具,客厅只有一个巨大的白板,上面画着罪犯的行动轨迹,收集着受害者的信息。卧室有一张床和一张书桌,书桌上放着一台便携电脑。不得不承认,这里比警局看起来更像是破案的地点。辛美打开电脑,像琅展示自己的成果:“我自己写了一套算法,将曙光城的地图输入,再将受害人的信息、被发现的地点、案发时间一起输入,很快就会罗列出共同点和不同,并且通过分析来推测出下一个受害人可能出现的地点和特征。”说着,她指着屏幕上的推测结果,其中最高可能性便是她们刚刚到的小巷,有百分之六十八的概率会发生凶杀案。
“所以你能在收到报告前赶到现场。”
“我缺乏样本。卷宗上三个被剥皮的案件不够我进行追踪,我又查阅了大量积攒的案件,发现最近两年里零星地出现此类案件。有时候它们会混在那些器官贩子的案件里,让人没法判断。于是我重新筛选。你当时负责追捕B07区的那个绷带艺术家,你还记得那个案件吗?”
“清楚得很。”
“那你觉得刚刚我们看到的案发现场是同一个人所为?”
琅思索片刻,立马给出否定的答案:“不,现场没有留下面皮,而且B07那个疯子只在B区作案,他从不把人扒光了再动手,而是在受害人活着的时候便动手剥皮。刚刚那个受害人,她的致命伤很明显是脖子上的勒痕。”
“对!就是勒痕。我调查了一个多星期,甚至调阅了近十年来有关剥皮的案件,但是依旧没有进展。而我在调查死因时发现所有的受害者都是失去意识后才被取下器官的。有的是被勒死,有的是因为一氧化碳中毒而死。总之这件事和B07区的案件没有很大的关系,这个凶手要幺是为了栽赃陷害绷带艺术家,要幺就是他的模仿者。”
“但你不是调阅了近两年的案件,这幺说这个杀人犯应该早于那个疯子吧。”
“用窒息这个手法杀人的凶手太多,我无法确定他最初何时犯罪。但是将窒息和受害人丢失器官结合在一起后便缩小了很多调查范围。这个凶手只是最近对面皮很感兴趣,之前的话,他似乎喜欢取走别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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