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狸奴不出门(雄竞,萌)

女主是生活能够自理的精神病,以为人类是猫(宠物),猫才是她的同类。

因为这层特质,对脾气很坏的人,她往往很有耐心,以至于让别人感觉好到毛骨悚然。

这女人脑子有病吧。

他们总是这样说。

她经常捡流浪人回家,基本都不是流浪的,只是她单方面以为对方是流浪猫,从街上薅回家里给他洗澡顺毛,拌好小猫饭给猫吃。

好在她捡的都是好猫咪啊。

所以每次这些流浪猫跟女主表白的时候,她都会感到荒谬——毕竟谁能想到一只会说人话的漂亮小猫会跟你说:“我喜欢你,请和我交往吧”?!

于是都果断把它们送走了。

她家里有一个弟弟,小她四岁,在她的城市里念大学。读最好的美术系,人长得很漂亮,虽然身在狂野的艺术系,人却十分的不狂野,黑发黑眼,平时穿白衬衫黑西裤,简直比隔壁文学系还忧郁文艺。

还很有做田螺姑娘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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