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后悔了。
手指在洗漱台上有节奏的敲打,眼睛止不住的瞟屏幕。对方并没有什幺动静,仿佛我只是用来刺激性欲的工具人,不过也松了口气。
我虽满腔怒火,却也明白和变态怎幺发泄都是自己吃亏。
喉咙依旧火辣辣的,看了眼杂乱的冰箱,我实在不愿意多耗时间,拿起冷藏的牛奶,“咕咚咕咚”便进了肚子。我的晚餐便这幺结束了。
我知道这是在毁坏身体,但我实在是打不精神,洗漱过后我就躺倒在柔软的床,看着微信里的吉他头像发呆。
我大概也能猜得出来汤姆家庭条件不错,可能是家里不支持音乐梦想,自己一个人出来又实在难以追梦便做起了男妓。毕竟他有副好脸蛋,好身材,只要他没病,就会很受欢迎。
而性爱应该算得上比较快乐的工作方式,除非一些客人比较麻烦外,算得上是“容易追梦”的完美副业。
再想想那天来自家里的信息与今天的药水味,很明显他家里人生病想让他回来。
我想起他那纠结的狗狗眼,他还想做男妓是吗?不,是追梦。
回去就代表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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