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下)

“喂,我说错了吗?组织卖淫的从犯和协助组织卖淫,不管定哪个罪,刑期不都是五年左右吗,她非要杠这个做什幺?”

翟昰把应当在刚刚对曲衷说的话,迁怒到了实习生头上。

倒也不算迁怒,他只是方才吵架没发挥好,现在想到了更好的表达方式,气不过要找个人一吐为快而已。

实习生咬紧了唇,像个为了首次出镜在幕后彩排了无数次的新人演员,终于说出台词的时候小心又大胆:“我叫叶消消。”

她的观众是翟昰。说完她鼻头一热,眼中起雾。

翟昰本无意从她那儿得到什幺实质性的反对或认同意见,一下被她这激动的反应给搞懵了。

实习生加重音量,鼓起勇气和他对视,颤着声重复了一遍:“翟老师,我不叫喂,我叫叶消消。”

叶消消是申城H大的一名大三学生。

在这个唯985、211是尊的时代,H大没有任何头衔,却是公认的无冕之王。

它七十余载的法学教育,历经几代法学先辈的承继发展,醇厚如藏于深巷的酒酿,堪与申江河畔的那颗璀璨明珠并列。两者一虚一实,共同构成了申城的地标礼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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