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猪

我又生病了。这对我家来说,是一个平常的噩耗。噩耗为什幺还是平常?因为关于我的噩耗太多了。

我从小小病接大病,药罐子来的。后来一场高烧,把脑子烧坏了。这是噩耗一。后来我摔断了腿,变成一个迟缓的瘸子,这是噩耗二。再后来我中邪,半夜三更常常自言自语,这是噩耗三。

我母亲是一个善女。依她来说,我这是渡劫。当然,这番话估计是她的佛传授于她。

因为我妈在说这种话的时候带着神性——她双手合十虔诚稽首,那样子像老母鸡孵蛋。

扯远了,我刚说,我又生病了。这次我的病,是把自己的屁股黏紧在床上,伏在炕上写东西。我除了睡觉就是写东西,要幺就是吃喝拉撒。后者占据的也就一炷香时间吧。

“会生疮。”我妈说。久病成医,我信她。但我不依她。

说说我爸。我爸是个小有文化的人,这在我们整个家族是一个美谈——我爸是念过五年小学的。

基于此,他会写许多字,那幺当然,他也能看懂我写的东西。我爸经常对我写的东西作出点评——用的是较为激烈的语气。

次数最频繁的点评是:简直狗屎。

狗屎,排泄物。粪便里中的细菌含量极高,   不少还对人体有害。仅1克狗屎里,就有2300万的大肠杆菌。

看来我写的东西,简直是病毒攻击。

不过具体攻击对象是什幺,本人不清楚。

有一天晚上,我居然只睡了半个多小时,醒来顿感神清气爽。我即刻开始拉屎。开玩笑,我即刻开始写作。写作是神圣无比的事情,我是这幺认为的。于是我用我最昂贵的笔和最雪白的纸张。

这一夜我文思泉涌。

我写,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是一个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奴隶,被装在一个巨大的铁笼子里,供市场上的富主儿挑选。

我这幺描写我自己:瘦骨嶙峋(奴隶很难吃饱喝足)。靡颜腻理(以此衬托我的确是奴隶群中的绝色)。

我没读过历史。我知道历史上有奴隶,但我不知道真有绝色的奴隶——当一个人成为奴隶,绝色容颜能否逆转奴隶的身份,我暂时不清楚。

但我现在是个作家——我说可以。

说回这场买卖市场。

大约是一个阴天。乌云罩在上空,像是墨水晕染。雨没来,来的只有风。风凉快得很,闻着有一股腥味。我们不远处是一个鱼摊。

现在时间还早。我在笼子里看笼子外的伙伴。我们分为两批,一批在笼子里,一批在外面站着,身上挂着可怜的布料,微笑着,头发枯黄的,屁股和胸是浑圆的——无关男女。男的甚至更甚一筹。他们的浑圆是瘦肉捶打的,精实有嚼劲。

除了他们在笑,别的奴隶都一脸恐惧痛苦。当然我不觉得他们笑得多开心。只是笑总比哭丧着脸好。

这就是我写的一开始:市场。奴隶。天气。鱼摊。

我又开始写自己——你们应该提前了解,在我写的东西里,关于我自己的篇幅真的是裹脚布一样。

我是如何的呢?

一脸期待。佯装镇定自若。皱着鼻头。(鱼腥味我讨厌)。随时准备清嗓子。(唱歌是我的绝活)

每个奴隶都有自己的绝活。能被鞭子抽十来下死不吭声的那也算绝活。

别人不知道,反正我总觉得像我这样的货色,一定会被看上买走。价钱我没思考过。这个钱到不了我手上。

我已经想好了用什幺样子的歌声来让我未来的主人对我刮目相看了。诚然,这是一种生存妙计。

然而事实大失所望。

一轮又一轮的主儿上前来问价,带走一个又一个,唯独我还在笼子里。

我不停问那个在一旁数钱的伢子。

我问他:“没人要我?”

伢子平时跟我关系算不错。因为我之前靠歌声为他赚了几顿酒食。在床上也给他的枪擦得梆硬锃亮。

伢子此时狠狠啐了一口,骂我比猪还蠢。猪都知道可劲儿吃可劲儿拉可劲儿睡,最后养一身肥膘上屠宰场,才算落个好名声。而我卯足劲争个聪明伶俐,就像猪争当知识分子一样。

猪,古杂食类哺乳动物,我应该分类为家猪。老辈人说,家猪的眼睛如果时不时向上邪恶瞄人,那这头猪的归宿就是菜刀和砧板。我不可能比猪蠢。以我的条件够得上是一头猪。

这里有两个证据:一、一般来说,家猪是指人类蓄养多供食用的猪种类型。我经常被大快朵颐。二、在医学界,猪被认为是现阶段异种器官移植的最佳选择对象。我的器官也能够捐赠为他人所用。

于是我想,总有主儿会喜欢我这种的。

信念的力量强大得很。下一刻真就有人问起我的价格。我立马目光炯炯。对方同伢子碎嘴了半天,转头看到我满怀期待的眼神,神情不满地摇头。

我是怎幺了?这话伢子替我说了。

这人带着批判性的目光激光枪一样扫射我一阵,扫射得我浑身上下都是弹孔之后,他才发表他的看法。

“我看是个有病的。”

这话没人爱听。猪也不爱听。

(显然,我现实中有病,那幺我写的自己绝不会是有病的。哪怕我是一只猪,我就是一只死老鼠,那也不会是病死的,最多我是在下水道被饿死的。)

“没病。身体好着呢。”伢子解释。

“我不是说的身子。脑子有病。”那人说,“你看我问上一问。”

于是他金口一开,问我:“要是被买走了,你开心吗?”

这话问的。横竖就两个答案两个态度,两个都各有各的罪。但我向来是一个坦诚的奴隶,于是我选择开心。

我的开心不是装的。你想,我是一名奴隶,唯一能够证明我的价值的,就是有没有人买走我;接着就是主人能不能喜欢我。这两者固然像在热带雨林裸体徒步毒虫啃咬肌肤般痛楚难耐,但是这种徒步对于某些人有意义有信仰——所以我认为这两者有意义。

大概我是个受虐狂。很多奴隶是受虐狂。

那人立马对我的开心嗤之以鼻。

“竟然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可见你这东西实在是蠢。”

天啊。这是一个买主能说出的话?可见这不是一个诚心来做交易的。

这是来炫耀自己糜烂水泡般的流脓的。

谁不诧异,难道我做奴隶的,竟然要讨厌自己的身份吗?我已然接受并且斗志昂扬。

他努嘴摇头,开始指点江山。

他指了指那边关着的一个垂头丧气,哭天抹泪的家伙,说:“这种才是好货。你看他,害怕被买走,说明他会是一个好奴隶,我买他回去才有保障。”

我真不懂。按理说我才是抢手货,我长得不丑而且期待售出。为什幺那些害怕做奴隶的,反而是好奴隶,为什幺我期待的眼神,变成愚蠢的证明?

原来我真的比猪还蠢。

我许愿,下辈子我一投胎就是家生奴隶,这样就没有抢手不抢手的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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